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专业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学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指导,特制定人文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机制和实施办法。
一、评价对象
人文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对象是人文学院各专业每一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价组织及职责
学院成立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等。
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组织开展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课程负责人负责提供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所需的课程目标达成度等基础数据;辅导员和教学秘书协助专业负责人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收集、登记、整理、转送、保管各类学生学业成绩资料和评价反馈材料等;专业负责人会同专业骨干教师开展毕业要求达成度反馈信息的分析总结工作,依据各类数据分析和调研的结果,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研讨并形成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人文学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表所示。
序号 |
评价活动 |
相关责任人/机构 |
1 |
统筹协调评价工作。 |
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 |
2 |
制定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标准与具体评价方法。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3 |
组织学院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实施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估、收集并整理反馈信息。 |
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教学秘书及辅导员 |
4 |
毕业要求达成度数据分析、研讨并形成专业持续改进方案。 |
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
三、评价周期
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届毕业生的评价周期为4年。
四、评价依据
毕业要求达成度的评价主要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结果,同时结合应届毕业生自评、用人单位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价。
五、评价方法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评价采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价主要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和基于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评价结果 (第三方评价机构外部评价)。第三方评价又分为毕业1年内毕业生自评(基于学习者体验的间接评价)和用人单位评价(基于人才使用者感受的间接评价)。定性评价为基于课外活动和各类竞赛的评价(第二课堂)。
(1)基于课程目标达成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方法
①确定支撑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课程并计算各门课程的支撑度(课程支撑度=课程支撑度赋值×课程学分数;支撑度赋值H=3;M=2;L=1);②计算各门课程权重(课程权重=课程支撑度/毕业要求指标点所有课程支撑度之和);③计算课程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达成度的评价值(课程评价值=课程权重×课程目标达成度);④计算毕业要求各指标点的达成度值(各课程评价值相加之和),取其中的最小值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值。
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制年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要求修满注册专业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 2.0(含 2.0),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为此,本专业设定达成度值 0.6 以上为毕业要求基本达成,0.7 以上为毕业要求达成。
(2)基于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外部评价结果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专业毕业要求主观达成情况从“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两个角度进行主观间接评价,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收集数据。
毕业生自评(基于学习者体验间接评价):针对全部毕业要求,收集和分析学生学习体验和主观感受,判断各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用人单位评价(基于人才使用者感受间接评价):针对全部毕业要求,收集和分析用人单位对刚毕业学生(毕业1年内)能力的评价,判断各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3)基于第二课堂活动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梳理本专业第二课堂体系,建立第二课堂已开展的各类活动或竞赛与专业毕业要求各指标的对应关系。通过对提供的支撑材料的内容和参与学生覆盖面等信息做出“达成” 或“未达成”的定性评价。
六、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各专业在认真分析和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分析和改进报告”。该分析报告应针对每一条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人文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