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校政字〔2018〕16号)文件精神,结合文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在院纪委的监督下,学院对相关申请人进行了考核,并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现将拟录取汉语言文学专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2019年12月13日—12月19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当面来访、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文学院转专业考核组反映。
联系人:许正林
联系电话:0556-5500960(工作日9:00-17:00)
受理地址:文学院红楼230办公室
受理邮箱:zhongwen@aqnu.edu.cn
我校文学院
2019年12月13日